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装饰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装饰工程,已经有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大楼装饰工程,位于龙泉市原花鸟市场,总建筑面积6460.4平方米,为框架结构。 (2)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需提供至开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明细清单原件; (4)投标人2008年以来完成装修过银行系统4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综合办公场所的业绩(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拒绝还在公示期内的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龙泉市的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12 月14 日起,网址:http://www.lqztbzx.com龙泉招投标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交易席位费500元、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以上二项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电汇或转帐(转帐仅限于本地企业)方式一次性交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交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帐号:2010 0001 5301 603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现金交纳至代理公司。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交易席位费、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和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六、其他规定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15372292762),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先生电话:0578-711148713567609598 彭先生电话:0578-711148715057875922 刘先生电话:0578-7261683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 12 月14日到http://www.lqztbzx.com龙泉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工程量清单和电子招标文件。
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 十二月 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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