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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财政局综合楼建设项目

2011-12-16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招标编号:JSTC—2011--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财政局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州发改投【2011】2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凰县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财政局综合楼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财政局

  2.3 规模:总建筑面积1503.08平方米,桩基础,六层框架结构,平顶屋面,建筑檐口高度为26.70米,总投资额约205万元。

  2.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合格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9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 12月15日~2011年12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施工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年 1月 10日 09时 30分,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路)。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09 时30分;开标时间为: 2012年1月17日09 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09 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 0743-2171711。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凤凰县财政局

  地 址: 凤凰县沱江镇凤凰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43-322193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联 系 人: 李鳌

  电 话:13974303216

  传 真: 0743-8723938

  邮 箱: xxjishun@126.com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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