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公安局 | 招标人地点 | 兴化市新区 | ||
项目名称 | 南沧派出所办公楼及附楼工程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新区 |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标段内容 | 土建安装 |
工程资金来源 | 国有 | 招标工期 | 206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2年2月1日 |
1、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材料复印件,报名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各三份并加原单位公章)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止,休息日除外),携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IC卡到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参加资格预审。 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报名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须满足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条件,同时在报名时还需出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书面证明。 |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二)、若本工程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 1 种方式确定投标人:
1 、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2 、每标段从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四、 工程进度款采用分段结算与支付方式:主楼基础完成付合同价的10%,工程主体(含附楼)完成付合同价的20%,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30%,审计结束留5%质量保证金付清余款(以审计结果为依据)。
五、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中的一种,不得以现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资审合格 投标人在发标前须向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整,凭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户名:兴化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账号: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
(3) 投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永成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公司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