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北海市机关大院综合办公楼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海市机关大院综合办公楼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CG064-20111220。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北海市东二巷2号,建筑面积约12700�,其中地下室4000�,地下夹层1100�,地上7层建筑7600�。
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内容的施工至保修期满的全过程监理,详见施工图纸。
监理工期: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日止。
监理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机构均可参加。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备案登记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79-3960821)。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用电汇方式的请将标书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户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86002949208091001。办理汇款后请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0779-3960821。
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备案登记证》,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查。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投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月13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月13日15时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财政网)。
(一)采购代理单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康会民。联系电话:0779-3038787。传真:0779-3038787。
(二)采购单位:北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海泉。联系电话:13907797782。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79-3063975。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