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皖C32011GC096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怀远县公安局雁湖派出所办公楼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发改字【2011】257号文件
3、招标人:怀远县公安局
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怀远县龙亢镇。
2、建设规模:怀远县公安局雁湖派出所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60�,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11.5m。
3、计划工期: 120日历日。
4、招标范围:怀远县公安局雁湖派出所办公楼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相关约定。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7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有承担过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7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经历(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5、被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和怀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蚌埠市以外企业,需在开标截止前办理外埠建筑企业进蚌或怀备案及项目班子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52-4125182(蚌埠市);0552-8213812(怀远县)。具体内容详见蚌政办【2011】50号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怀远县城关镇禹王路东段县党校东三楼,联系人:李杭春,电话:0552-8058109;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远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常云祥
联系电话:1396528665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87号禹王集团六楼
邮编:233001
联系人:程超 朱勇
电话:0552-3087210 3087215 18055211050
传真:0552-3087208
网址:http://www.ahanzhao.com
七、备注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招标采购网和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