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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工程

2011-12-26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营口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工程项目,已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市公安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东临民生路,南临新联大街,北临新联北大街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48519�。2.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水暖、电气、消防、空调、综合布线、电梯等等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2.4工期要求:2012年1月25日开工, 2013 年12月31日竣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2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监理的能力;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3.4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职称;3.5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6日至 2011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及项目总监IC卡 [上述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13甲号)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月17日 9 时30分,地点为沿海商务大厦二楼222会议室(新联大街东一号)。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联 系 人: 崔宏宇 电 话: 0417-2655298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13甲号 联 系 人: 赵珊电 话: 0417-3827005 传 真: 0417-38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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