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等五个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的告
2011-12-30
组织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等五个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本次征集公开邀请优秀的、具有丰富的大型公共建筑设计经验的设计院、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设计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征申请人,将参加本次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博物馆等五个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2.项目位置:乌兰察布市
3.建设规模:项目坐落在占地面积102公顷的文化公园内,五个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博物馆3万平方米、大剧院3万平方米、城市展馆3万平方米,科技馆3万平方米、会展中心8万平方米。
4.总投资额1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费用),建安单价6000元每平方米;
5.征集内容:建筑设计方案征集。
二、标段划分、应征人的选取及应征报名申请
标段一 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建安投资额1.8亿元
标段二 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建安投资额1.8亿元
标段三 城市展馆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建安投资额1.8亿元
标段四 科技馆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建安投资额1.8亿元
标段五 会展中心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建安投资额4.8亿元
每个应征申请人应对五个标段的至少三个或三个以上标段报名提出应征申请,并按标段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次征集活动每个标段将通过资格预审选取5个左右应征人参加应征。
三.应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征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设计院、设计公司、设计事务所,或由以上实体组成的设计联合体。不管是独立的应征申请人还是作为联合体应征申请人之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征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建筑设计的相应资格。
2.应征申请人应具有同类型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
3.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应征申请人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主持过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4.境外应征申请人,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单位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
四.应征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应征申请人请与征集代理机构联系获取应征报名表,填妥并加盖应征申请人公章后送达或传真至征集代理机构,报名时间为 2011 年12月 30 日至2012 年1 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应征申请人报名并经主办单位确认后,自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0日的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资格预审文件。
五.其它说明
1. 应征设计酬金和奖金
酬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应征人参加本次活动、并递交有效应征设计方案的费用补偿。每标段每个应征人设计酬金为20万元人民币(含税);每标段设置2个优秀方案奖,优秀方案额外奖金20万元人民币(含税)。每标段的实施方案将从优秀方案中选定,获得设计合同的应征人将不享受本标段的设计酬金和奖金。
2. 本次征集活动每个应征申请人只应自己单独或作为某一个联合体的成员来参加应征申请人资格预审。
3. 本次征集活动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本次征集活动的有关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联系人:徐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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