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机房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KHZFCG-2011-33(1)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28日
五.更正理由:
采购人修改文件
六.更正事项:
1、P3页,合格的投标人中5.3条“投标人需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取消。
2、P8页中23.1.3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另附)”取消。
3、P27表格中入侵防御系统IPS栏“网络接口”、“漏洞防护”项的★取消。
4、P28、29页中服务器保护加固系统SSR中的相关内容全部取消。
5、预算价原为“70万”调整为“( 67 )万元”。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化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开化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江滨南路5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70-6010090
传真:0570-601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