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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儒骏和园商业住宅楼建设项目

2012-01-13 来源:中国建设网

  平顶山市儒骏和园商业住宅楼建设项目,已立项批准建设,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平顶山市儒骏和园商业住宅楼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LHPSG2011-0225

  二、工程说明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文园路中段,为框架结构。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8098.78m2。商业3层,建筑面积约7877.42 m2。5层及以上为住宅,建筑面积约25212.6 m2。总建筑面积约41188.8 m2。该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

  三、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任何重大事故;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或2012年1月12日以后开具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1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有效期内或2012年1月12日以后开具的)、外地企业需提供进豫(外省企业)或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5、当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超过 9 家时,实行资格预审。若无超过,实行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次评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儒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5-3890368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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