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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园住宅楼工程

2012-01-18 来源:中国建设网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项目编号:32111220120117003
1. 镇江铭基置业有限公司 的 天润园住宅楼工程 已经由 镇江市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丹徒新城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丹徒区
(2) 工程规模: 工程总造价约12000万元 建筑面积:9000.00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2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3-1 至 2014-8-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含一级临时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6. 必要条件:
 
7. 可选条件:
 
8. 其他: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含一级临时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3)企业业绩、信誉: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须提供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已收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建行丹徒支行)。凡是办理电汇入帐的单位,请于开立交款凭据时,附上电汇凭据(复印件即可),以便检查确认是否入帐。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⑻、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⑽、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⑾、本地施工企业需要携带建管处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证明原件,外地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⑿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小于3家时,重新公告;经资格预审合格者大于或等于3家,全部入围。7.请申请人于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1月21日每天9: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为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切实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报名时请携带报名单位加密狗和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丹徒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报名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样式请到www.dtjs.gov.cn中下载。并在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8.丹徒区以外的企业参加报名须在丹徒区建管处备案(联系人:冷辉明0511 -88991627)。备案管理办法和办理程序请登陆www.dtjs.gov.cn查阅。9.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10.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9分,其中投标报价72分,工期3分,技术标21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3分。⑴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2分):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暂估价)×K1×Q1+ (B-暂估价)×K2×Q2]+暂估价; 暂估价指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98%;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即判定为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不低于成本价(即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72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⑵工期分值计算(3分):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投标工期每提前1%,加0.1分,投标人投标工期超过20%的部分不加分。⑶技术标分值计算(21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如未判定为不合格,则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不含答疑)。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0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0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0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0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0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0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0分)(11)、答疑(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由投标项目经理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此项以零分计算。⑷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3分)1)一般规定a、投标人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下奖项、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核实,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b、所有获奖工程,以颁发的证书和文件原件为准,获奖时间以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c、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d、投标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注明时间为准。e、本工程评分细则上的获奖工程均指民用建筑工程。以上奖项均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件或证书为准2)投标企业业绩(1.3分)①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称号的,得1分;②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文明工地(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称号的,得0.3分;3)投标项目经理业绩(1.7分)①投标项目经理具备住宅小区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单个住宅工程承包合同,总面积大于90000平方米,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得1.7分;11.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12.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除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中标人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差额保证金,则招标人将视同其放弃中标,并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进行处理。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2-1-17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2-1-21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3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请申请人于 2012-1-17 至 2012-1-21 每天上午 09:00 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11.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铭基商贸城E03栋120#
联系人: 于国平 电话: 0511-84529806
12.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中山东路城隍庙街6号凤凰岭饭店3号楼313室
联系人: 李为泉 电话: 8501628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1-17 至 20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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