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31
项目编号:0658-1200SZTC1006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皇岗缉私分局新办公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月31日起至2012年2月8日止,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1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 如需邮购,另付 60 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提交疑问函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北京时间2012年2月13日15:00时前,将疑问函传真至:0755-82157995,并同时将质疑资料发至邮箱:chen_yuhang@163.com。
逾期的疑问函招标人有权不予接受及解答。
5、 答疑截止时间: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2年2月15日15:00时前,请投标人收到答疑函后进行确认回函。
6、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2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7、 定于2012年2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9、 资格标准:
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1.3亿元或美元2000万元,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证书(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均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
5)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以上,如投标人不具备该级资质,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出具承诺函(格式附后),提供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电梯制造商具有丰富的电梯制造经验,其成立时间不少于13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成立时间为准)。
7)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卖方所供电梯设备制造与安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确保通过市技术监督局验收。
9) 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在中国大陆地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
10)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张天昊、陈禹行
电 话:(0755)83500970或 (0755)83508607
传 真:(0755)83197011
电子信箱:chen_yuhang@163.com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