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CF11165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建设地点:新乡市劳动路南段路东、午阳路路北。
2、项目内容:总建筑面积1027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4、招标范围: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地质勘察、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院内景观设计、院内市政、附属物以及相关设计服务。
5、投资总额:3673.3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勘察;二标段: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设计。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0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 1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6.2 2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时间:2012年 2 月 3 日至 2012 年 2 月 9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00至11:30 下午:2:00至4:30
购买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大厅报名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373-302707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2.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9日9时 00分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部门:
新乡市政府大项目办公室:0373-3696895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卫滨区发改委: 0373-2826079 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卫滨区城建局:0373-2826008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637358678 电话:0373-3515135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2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