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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扩建和公有周转住房建设项目

2012-02-06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扩建和公有周转住房建设项目已由双发改 [2011]126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自筹。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医技综合楼扩建和公有周转住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内

  3、建设规模:医技综合楼扩建和公有周转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298平方米,主要层数为五层,高度为16.95平方米,砖混结构,包含建筑、装饰、安装。投资估算约240万元。

  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自筹

  5、招标范围:医技综合楼扩建和公有周转住房土建和安装(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要求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80天(日历日)完工。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本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可以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1年1-11月份在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

  6、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9、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串标、围标行为押金(以下简称“押金”)为人民币18万元,两项资金合计22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及押金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到帐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到帐后,须持银行申请进帐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及押金收据。

  开户名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双峰支行

  帐 户:600 9010 4000 5376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而予以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请于2012年2月6日至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 8:00一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带以下证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收据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9)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及其中安全员(C)证原件

  (10)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拟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1年1-11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该证明指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社会养老保险名单须盖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局公章、工伤保险名单须盖企业注册所在地工伤保险局公章方为有效;

  (11)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材料(1)、(2)留原件,(3)-(11)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双峰县办事处地点: 县城城中路7号4楼,县自来水公司对面)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招标文件400元/本,图纸200元/套。均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投标制度。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2月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十、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人:双峰县洪山殿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 133273847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双峰县办公地址:县城城中路7号4楼,县自来水公司对面

  联系人:朱先生 王女士

  电话:0738-683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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