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行政综合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2】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东兴街以东、吴灵路以北、第八中学以南、洼路沟中心村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85平方米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9号)(详细地址)持“五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9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 年3月5日,地点为宁夏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柴园村办公楼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29号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 系 人:赵金峰 联 系 人:张丽丽
电 话:13895236788 电 话:0953-2271650
传 真: 传 真:0953-227165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吴忠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2903021009200001683
201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