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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空冢郭财政所办公楼及大刘财政所办公楼工程施工

2012-02-10 来源:河南招标网
招标单位:
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
工程名称:
源汇区空冢郭财政所办公楼及大刘财政所办公楼工程施工
招标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源汇区空冢郭财政所办公楼及大刘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及大刘镇,总建筑面积为2128.42平方米。其中源汇区空冢郭财政所办公楼(三层框架)1136.44平方米,大刘财政所办公楼(三层框架)991.98平方米。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发放工程量清单为准);源汇区空冢郭财政所办公楼投资金额约为110万元,大刘财政所办公楼投资金额约为100万元.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2 月 10 日至2012年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时,在漯河市建设委员会办公楼502室(黄河路441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投标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地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四份)。
��4.2 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4.3外地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电子文档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源汇区财政局������代理机构:河南省致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源汇区����������地 址:漯河市建委502室
��联 系 人: 马胜民����������� 联 系 人:李 博
��联系电话: 0395--3376767��������联系电话:0395--3153285
��电子邮件: 64189194@qq.com�������电子邮件:1728187542@qq.com

2012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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