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怀招办核[2012]3号核准批复,受怀化市公安局的委托,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其怀化市公安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怀化市府前路
3、建筑面积:约29629㎡
4、资金来源:自筹
5、要求工期:暂按国家工期定额
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1-7楼精装修工程;Ⅱ标段:8-19楼精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资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需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建造师要求撤换。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备案登记证;
6、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证件及资料:
1、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1)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8)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9)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中级及以上);(10)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资格证书原件;(11)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备案登记证原件(注:省外企业如满足以下条件外,并持本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且需企业法人亲自报名);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中心(怀化市迎丰中路228号,建筑设计院四楼)报名,并备以上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备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在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凭通知到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怀化办事处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期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预付投标保证金,Ⅰ标、Ⅱ标交付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拾万元整,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托管账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要求投标人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用途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怀化市工商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托管 帐 户 户 名: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托管 帐 号:1914 1055 1910 0006 067
四、报名时间:
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4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怀化市公安局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9074500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邮编:418000
电 话:0745-2755586 传真:0745-275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