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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新行政中心工程设计招标

2012-02-13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 标 公 告

  1 安顺市城乡规划局的安顺市新行政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安顺市北部新城北航路与武当山路交汇处。

  2.2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6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21000平方米。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有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5月9日,工期: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规划和建筑单体方案进行施工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2 月13日9:30时至2012年2 月17 日16: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安顺市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建行七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建设局对面六楼)办理相关手续。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 以前送达/ 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 / 时前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其他:(1)报名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该项目前期方案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招标是在此方案基础上进行施工设计招标。本项目对未中标的单位不给予补偿;(3)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因为该公告为固定格式,资审条款取消。(4)省外企业报名时,须出示入黔备案表原件。(5)本项目境外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安顺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电话: 0853-3282453

  联系人: 陈永卫招标代理机构: 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3-3284353/3284351

  联系人: 王 京

   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 2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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