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藤县陶花源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业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利用社会资金开发建设本项目的投资业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藤县陶花源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投资建设业主招标。
1.2招标人:藤县建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在公开招标前的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中标之后按计划投资和开发建设的能力。
3.3投标人报名时应出具本投资人有效存款人民币900万元以上的存款资信证明。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投标人须承诺,投标竞得本项目后,必须履行的工作:
4.1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中标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具体开发建设等工作,并负责中标项目的全部资金投入。
4.2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与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以及土地权属人等关系,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并承担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3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关部门,按照本项目约定的成本核定原则,对本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
五、本项目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政府将本项目土地招拍挂出让所取得的收益及分配方案:
5.1政府按国家标准收取的各项税费。
5.2返还中标人的投资成本。
5.3土地收益,由政府与投标人按约定比例进行奖励。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藤县津南路支行;帐号:100161862610010001。并在投标报名时出具银行转账单原件备查。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7.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0日 9:00~11:00时;15:00~17:00时;
7.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公告规定的资料到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政贤路73号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报名。
7.3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提供企业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供原件);(3)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4)能充分证明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5)藤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受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6)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于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20日 9:00~11:00时;15:00~17:00时向所有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5日15:00,地点: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政贤路73号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招标文件》每套 2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卖地址: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政贤路73号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广西财政网、藤县政府网、藤县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特此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