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阳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新校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Y-F2011056
发布日期:2012年 2 月 15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中共凤阳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新校区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发改委〔2011〕55号文件
3、招标人: 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员会党校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政务新区
2、建设规模:工程投资预算约为5000万元,监理投资预算约为50万元。建筑面积约2.0489万平方米,框架结构。
3、监理费付款方式:
按照工程量达总量25%、50%、75%分三次分别支付监理合同价款的25%(工程量测算依据跟踪审计确定),所监理建设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扣除已付监理合同价款后的剩余合同监理费用。
4、计划工期:同本项目施工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有范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要求: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工程招标不再提前接受报名,不需要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2、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费用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合计: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共凤阳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新校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监理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楼东街 地址:合肥市阜阳北路214号金山名苑四楼
邮编:233100 邮编:230001
联系人:陶东风 15905506151 联系人:王云芳 13956928596
电话:0550- 6721141 电话(传真): 0551-336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