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DGL-GCZB-20120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附建人防工程,已由项发改字【2011】2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城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建设领导组,建设资金为项城市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项城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附建人防工程
建设地点:项城市行政新区滨湖路东、人民路北
投资金额:约650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2标段
一标:施工
二标: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防工程资质或具有人防工程施工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人防工程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备人防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份、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先办卡后报名,办理IC卡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到场;已办理IC卡的单位,须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IC卡、IC卡投标报名单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2 月21 日17:30前到周口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七楼,七一路与大闸路交叉口) 11 号窗口报名.外省施工企业到河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后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方可报名。
本省建筑类企业在周口市承接工程的,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和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招 标 人:项城市党政机关综合办公楼建设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