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芗发改审【2011】6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峰北路以东、大学西路中段以南、三湘江港道以北的地块内;
2.2项目总投资:约6300万元;(具体详以财政预算审核书为准)。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0602平方米,其中法庭用地17302平方米,预留发展用地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70平方米,其中审判法庭业务用房面积16870平方米,地上车库等其它附属用房面积24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面积4000平方米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不含基坑支护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4工期要求:468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审核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3监理单位: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灿幸獠渭油侗暾撸�胗�U>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嘉明大厦3O1)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13日17: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地 址:芗城区元光北路4号 , 邮编:363300;
电 话:0596-2900118, 传真:0596-2939118 ;
联系人:邱幼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嘉明大厦301, 邮编:363000 ;
电话:0596-2888755, 传真:0596-2898878;
联系人:小阮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帐 号: 161020100100183786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