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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花园安置小区七期工程项目

2012-02-24 来源:江苏淮安市

  1、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的南方花园安置小区七期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约9.5万平方米

  3)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不含自来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

  4)工程质量: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⑵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⑶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预审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备查)

  ⑷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⑸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的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及承诺书)

  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⑻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⑼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⑽外地进淮企业须具备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和《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⑾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⑿被授权委托人资格预审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1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⒀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开据相关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备查)

  ⒁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法人承诺及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⒂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要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同时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信贷函或招标人认可的证明材料(具体按附表要求);

  (16)必要合格条件:

  1、预审时投标企业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资格预审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备查)。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投标现场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等相关承诺。(资审预审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备查,同时需要出具企业法人开标时到场的承诺书)

  3.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5%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中标后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4.资格预审通过并经业主考察属实后方为资格预审合格。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等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3)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九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的方式,从中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的九家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注:详见苏建招(2009)140号文。

  8、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交易员)。投标人也可以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淮安市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注: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报名费一百元整)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介绍信、本人居民省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建造师原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间:2012年3月9日上午8:30分

  9、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12年3月9日9时00分。报送地点: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3室

  10、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1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3805233300

  12、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3区37号

  联系人:殷帅 联系电话:0517-83716359 13951452292

  13、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日。

  招标代理人:(公章) 招标人:(公章)

  招标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招投标及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行政监察(签名)

  2012年2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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