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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

2012-02-2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施工的公开招标事宜,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 项目建设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湖滨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3200平方米,其中:7层办公楼(含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0600平方米,3层生活保障楼约3600平方米,7栋教研楼(每栋三层,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工程质量要求:中州杯:

  6)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3. 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申请人2009年以来在国内:

  (1) 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誉企业或省级及以上AAA级荣誉;

  (3) 无重大质量人身事故,社会信誉良好。

  3.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合格。

  (2)主持过类似项目(七层以上框架结构含地下室)工程施工并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凡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河南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备案时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 )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gcjs.net)进行咨询。

  3.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2年2月 28日至2012年 3月 2 日下午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交易窗口。

  4.3携带资料: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荣誉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业绩合同、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 资格审查方法:

  5.1如报名企业超过九家(不含九家),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若报名企业不足九家(含九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企业全部参加投标;

  5.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楚艳强、段明涛

  联系电话:0371-68982007,15003839626

  8. 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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