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区新康监狱扩建项目门诊综合楼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1]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建设资金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GXZC2012-G2-10083-K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3号
工程规模:地上12层,高47.86米,总建筑面积13564.83平方米。
计划工期:555日(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按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工程、装修、水电、暖通、消防、人防等工程施工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7年3月13日以后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企业除外)。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2月29日至3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由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被委托人和手持介绍信人必须同一人)。
4.2投标报名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njs.net/《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和现场人工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报名通过后在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本。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杨启运
联系电话:0771-2203969、2203936(传真)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