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魏县人民法院的魏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已由魏发改字【2011】9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魏县魏州东路,建筑面积747.72平方米, 1层, 框架结构,项目总投资186.9万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魏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4预计工期12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12年7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2年3月 1 日至 2012 年3月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原件(复印件加盖红章),到魏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2年3月9日 14时 30分~ 15时00分送至魏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魏城镇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2年3月1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
招标人:(公章)魏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伟
电 话:1348309918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11-87903530、18003307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魏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先生
地址: 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办公楼
邮编: 050000
电话: 0311-879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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