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吴桥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吴桥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承包人。
1、 项目概况
1.1建设地址:吴桥县桑园镇长江路北侧、东外环路西侧;
1.2建设规模:占地15亩,总建筑面积7670m2;
1.3资金来源:县财政筹集;
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3月,竣工日期为 2013年1月
5、 申请人资质要求
5.1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3外地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外埠进沧进冀手续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当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家时,按照综合评议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前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含7家)时,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7、 当在有效公告报名时间内有效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而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7家(含7家)时,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其资格审查转为资格后审。
8、 报名单位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由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外埠进沧进冀手续、网上报名回执单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除授权委托书、网上报名回执单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于2012年3月2日至2012年3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万泰豪景公建2号楼308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并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企业身份认证锁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建设单位:吴桥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万泰豪景公建2号楼308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17-5698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