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公安局的委托,代理西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楼装饰工程 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西宁市二十里铺第二看守所院内,总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办公楼功能改造、室内外墙面粉饰、涉案停车场地坪。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施工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4日12: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还应提供进青备案登记)等资料(以上均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装订成册 ),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12:00时,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西宁建委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少青
电话:13389718196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邮 编:810001
项目负责人:高路
电 话:0971-6119595
传 真:0971-6119464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黄河路银行
账 号:400059624109016
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电话:0971-6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