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2011-A地块土石方工程 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台经[2012]2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385万元,面积约268亩,填方量283364.6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2011-A地块土石方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及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9日至 2012年3月15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2012年3月31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4月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3000
联系人:曾先生、吴先生 电话:0596-66698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15960635760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