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湾阁5#、6#、7#、8#楼、地下停车场及瑞祥二期21#楼建设工程,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丽湾阁5#、6#、7#、8#楼、地下停车场及瑞祥二期21#楼建设工程
标段划分:
一标段:丽湾阁5#、6#、7#、8#楼、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03507平方米;
二标段:瑞祥二期21#楼,建筑面积16508平方米.(此标段因招标后规划变更,现重新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投资额:3亿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工程建设地点:丽湾阁小区、瑞祥小区所在地
计划工期:2012年4月15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二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06)75号、(2007)56号文件规定配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 、投保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齐齐哈尔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开标当日收取,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齐齐哈尔市建设网、齐齐哈尔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联系人:张明光 联系电话:13946289231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