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已由泌发改【2007】7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泌阳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泌阳县北环路以北,花坛路以东。
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质量要求:驻马店市优良工程(天中杯)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泌阳县法院办公楼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117.14㎡;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3.3外省企业需具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a)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拟派建造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b)持银行到帐凭证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注:若要图纸者,图纸押金与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入指定账户,否则,不再接收图纸押金,不再发放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图纸破损酌情扣减押金。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获取相应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下列指定帐户,否则拒绝其投标。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工行泌阳支行
账号:171502841920000565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396-7916539
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