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档案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已由 岳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岳发改审【2011】38号和【2012】22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招标人为岳阳市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岳阳市档案馆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梅子市路以东、云景路以南,市体育中心西北角
2.3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总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使用面积8330平方米,人防工程3000平方米,。
2.4设计工期要求:20天(不含后期施工图计)
2.5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保修
2.7设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先进行方案设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单位进行下阶段设计。设计根据《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的要求,突出档案馆“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即档案馆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体现简约古朴厚重,美观大气,经济适用,环保节能的建筑风格。主体建筑坐东朝西,后有高山体依靠,要求为八层左右的裙楼式建筑,现场地势地貌招标人组织答疑会现场勘察了解。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9设计成本补偿办法:本次招标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后评定一、二、三名共三个(投标单位3个以上),其中设计成本补偿标准分别为第一名不享受任何补偿,第二名设计方案补偿人民币2万元,第三名设计方案补偿人民币1.5万元,其他有效或无效方案不进行任何补偿。(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或房屋建筑设计甲级设计资质。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即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专用帐户,从其他地方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本代理公司不予认可。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帐户如下: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
户名: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90203242010010013338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2年3月16 日~2012年3 月2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到湖南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设计勘察数据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6.3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文档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数据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文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 4 月 13日9 时00 分,地点为岳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岳阳市政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市行政区外企业必须到岳阳市建设局设计科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岳建发【2006】72号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 阳 市 档 案 局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
联 系 人:黄淑平
电话:0730-8239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岳阳市南湖大道盘龙大厦九楼
联 系 人: 陈浩
电话:13873020099
传真:0730-821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