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丘市于村乡综合文化站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任丘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任丘市于村乡综合文化站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任丘市于村乡政府东侧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政府全部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申请人到任丘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8:30至2012年3月22日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及人员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河北省内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进市备案证(任丘市外企业提供),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任丘市外企业到任丘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资料除上述资料为还应携带:1.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企业信用证明(无拖欠工程工人工资证明、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
监督单位:任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
联系电话:0317- 223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