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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钟水利枢纽调度中心(二期)工程

2012-03-22 来源:福建仙游县招标中心

  1、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福建省金钟水利枢纽调度中心(二期)工程,经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根据仙政文〔2010〕22号及县政府批复对该小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规模:1#楼部分装修装饰工程约3314.78m2、2#楼上部工程约1632.2m2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

  投资概算:约 953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建设地点:仙游县东门社区

  施工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1#楼工期要求在2012年8月15日前完成)含竣工验收时间 工程质量:合 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资质属地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并同时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于2012年 3 月 26日 17:00 时前登录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于2012年 3 月 27日 12:00 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

  5、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已按仙政文[2010]22号第十条规定办妥报备手续的,不需再缴纳。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2年 3 月 22日至 2012 年 3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 年 3月 29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1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话/传真:13706093545 电话/传真: 0594-8278561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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