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格 预 审公 告
1.招标条件
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服务中心、住宅楼工程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随曾发改发[2010]7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招标人)委托,现对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服务中心、住宅楼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服务中心、住宅楼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城青年路立交桥57号
2.3 工程规模:服务中心工程约9000平方米,住宅楼工程约3000平方米
2.4 投资概算:服务中心约800万元人民币,住宅楼工程约23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服务中心、住宅楼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申请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申请人近二年(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以竣工备案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的类似工程业绩。
3.1.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09、2010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2月3日至2012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分至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307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②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⑥外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外地企业提供入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证明。以上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招标代理人以供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13日10时00分,地址:随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