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沙县跳马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GXTC-1146017
3、建设地点:长沙县跳马镇
4、工程规模:项目为新建面积1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多功能厅、信息资源共享室、图书阅览室、有线电视机房、室外活动场地等。招标金额约为325万。
5、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6、要求工期:270天(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新建多功能厅、信息资源共享室、图书阅览室、有线电视机房、室外活动场地等,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布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于 2012年 3 月 13 日起在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
9、招标答疑时间、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公示答疑或澄清文件。
10、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 4 月 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投标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12、开标日期:2012年 4 月 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长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1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
4)本工程拟任的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5)长沙县外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在近两年内(2010年3月-2012年2月)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建设方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前必须到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在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的(备案登记必须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16、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楼
长沙县星沙镇东二路(开元东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0731-84098659(传真);13308458659(长沙);
010-88354433-213(北京)
电子信箱:guoxinzb2011@sina.com
17、招 标 人:长沙跳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沙县跳马镇; 联 系 人:肖军云
联系电话::1360749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