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金寨县环保局办公楼建设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3、招标人:金寨县环保局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县城新区第一行政组团
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约4082.5平方米。
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近三年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具有单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合格,无不良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参加竞标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证书。(上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201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下午5:00截止。
报名地点:金寨县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寨县城新区住建局105室。
联 系 人:吴明惠 汪琴 曾玮薇。电话:0564-7359221/1396548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