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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图县新荣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尚湖郡住宅小区5#、6#、7#、8#、10#、11#、12#、13#楼工程已由昌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投资【2012】37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昌图县新荣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昌图县新荣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尚湖郡住宅小区5#、6#、7#、8#、10#、11#、12#、13#楼工程
2.2工程规模: 400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昌图县八面城镇农机一厂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合同估算价为5200万元。
2.6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安装
2.7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人民币)。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图县新荣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昌图县
联系人:刘昱辛
联系电话:13154106002
招标代理人:辽宁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县凡河新城幸福里小区
联系人: 于立军
电话: 024―78701333
传真:024―78701333
电子邮件:49945516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铁岭新业支行
账号: 06-789501040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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