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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工业车辆北方基地建设项目办公楼、综合楼、产品展示中心工程

2012-03-28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力工业车辆北方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部以辽滨经发备[201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合力工业车辆北方基地建设项目办公楼、综合楼、产品展示中心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办公楼建筑面积约3548.79�,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484.83�,产品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773.25�。

  2.3 项目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2.4 招标范围:合力工业车辆北方基地建设项目办公楼、综合楼、产品展示中心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5 要求工期:2012年04月30日至2012年10月15日。

  2.6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3.2 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3月28日至2012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所报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进行资格预审并对业绩进行考察,经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发现挂靠及其他作假行为将拒绝投标人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04月19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2012年04月19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宏冠大厦15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刘虹

  电话/传真:024-23388267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201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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