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海玉名城”商住楼(一期)工程,已由来发改审批[2012]8号《 关于核准“海玉名城”(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来凤县海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来凤“海玉名城”商住楼(一期)工程2.1.2建设地点: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原国税局机关)2.1.3投资规模:土建、装饰约8000万元2.1.4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73580平方米(共30层)2.1.5工 期:1080日历天2.2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市场信息部登记。然后持中心登记表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的相关专业的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含单位聘用书)及五大员上岗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文件出售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9日17时30分,地点为:恩施州同欣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招标代理部: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67号)。6.2 外省、外地市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须提供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招投标准入备案资料。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政府采购网、投资湖北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凤县海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联 系 人:宋孝银 邮 编:445700 电 话:15570545666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州同欣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67号 联 系 人:张 艺 邮 编:445700 电 话:18671896818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