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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瑞和华庭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

2012-04-0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县瑞和华庭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项目业主为辽宁宜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县迎宾大道以南,朱瑞路以北

  2.2计划工期:2012年4月25日-2013年4月25日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规模:总建筑53539.8平方米,共13栋(5#―17#)楼,以15#楼为代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法人单位,并具有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日至 2012年4月10日,每日8时30分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份到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洛阳路五段23-164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于投标截止前3日递交至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4月20日 09时30分, 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宜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义县南关街168号

  联 系 人: 孙培永

  电 话: 0416-7783988

  招标代理机构: 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雪

  传 真: 0416-2889305

  电 话: 0416-3302692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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