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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装修工程

2012-04-05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1、招标条件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装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工商局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性质规模:性质为装修工程,规模为一标段1#楼3320m2,二标段2#楼3016m2,三标段3#楼1427m2及别墅356m2,四标段食堂789m2;

  (2)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精装修;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省工商局自筹资金,已落实;

  (4)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工程建设地点:锦州市开发区兴海路南,渤海大街东;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7)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2年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单位,相应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分四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 4月10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上午九时零分,递交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地址为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地B区20-60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开标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上午九时零分,地点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2段52号

  邮政编码 : 121001

  联系电话 :0416-3858058

  传 真 : 0416-3858058

  联 系 人 :张道平

  招标代理人:锦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33-123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2321234

  传 真: 0416-2360426

  联系人 : 马蕊 谢静

  电子信箱:marui606@163.com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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