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月牙湖法庭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厅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圣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庆区月牙湖乡现乡政府向北1公里处(渡槽路以北200米);
2.2招标内容:项目占地约15亩,总建筑面积1645平方米,层高为二层,建设标准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4月1日至 2012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文化东街241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4月10日下午17:00;
联系人:韩 璐 联系电话: 0951-6082857
4.2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宁夏分公司备案登记证、在银川市办理的2011年度《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nxzb.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兴庆区政府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庆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 靖
电 话:1399519891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圣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兴庆区民族北街高尔夫商务楼B座十楼1002室
联 系 人: 陈丽辉
电 话: 0951-6184121
2012年 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