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光海岸住宅小区三期(27A、27B地下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阳光海岸住宅小区三期(27A、27B、地下农贸市场)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开发区渤海大道(崔庄街以东)以东,玉山路以北,富海街以西,天山东路以南地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9711�。27A、27B、地下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分别为:10961.3�; 3180.8�、 15568.9�。其中。27A为23层高层住宅;27B为6层住宅;地下农贸市场为地上2层,地下2层。
2.4计划工期:568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5招标范围:27A、27B、地下农贸市场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此证明须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方为有效)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同成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40-134号中山门诊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26日下午13:3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大街2号
联 系 人:陈志坚
电 话:1359127312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同成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40-134号中山门诊四楼
邮 编 : 121000
联 系 人:陈爽 罗丽
电 话 :0416-3312166
传 真 :0416-3312166
日 期: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