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20406026
1.本招标项目监利县国家税务局容城税务分局办公楼维修项目己由 监国税发【2010】12号文(关于对我局容城税务分局办公楼维修项目申请开工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监利县国家税务局容城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国家税务局容城税务分局办公楼维修项目
2.3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监利县容城镇宋家湾15号。
2.2建设规模及结构形式:总建筑面积为1636㎡。框架四层。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2.5质量等级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2.6安全等级标准: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6计划施工工期:90 天(日历天)
2.7本工程总投资:约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
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7)投标企业必须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证;(提供原件)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物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原件)
(9)近三年来无由于申请人过错的诉讼;五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县)级以上不良记录;近三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近两年来无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组织查询,查询结果以监利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10)本工程实行押证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业主方保管。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后将资格证书退还。并对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明标明投,摇号定标的方式。
4.投标保证金
在2012年4月27日下午4 时30分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帐号:575557550367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于2012年4月12日~2012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到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监利县容城镇教育局左侧帝豪宾馆巷内国庆九巷一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5.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及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监利县网员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3日上午9时,地点为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3日上午9时,在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招 标 人:监利县国家税务局容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教育局左侧帝豪宾馆巷内国庆九巷一号二楼
联 系 人:蔡 成 琼
电 话:0716-3301168、13807208253
2012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