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已由佳木斯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国投资金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769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
2.2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建国路东、胜利路北、音河木河西侧;
2.3 合同估算价格:1769万元 ;
2.4 计划工期:2012.5.2-2012.12.31,工期244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招标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4月9日至 2012年 4月1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佳木斯市杏林路388号)报名。
报名时需带:
1、 本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证(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
3、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外省建筑企业进入须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佳木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佳木斯市东风区 地 址: 佳木斯市前进区西林路118号
邮 编: 邮 编: 154002
联 系 人: 桂丽欣 联 系 人: 张天航
电 话:13946450163 电 话:0454-8627722
传 真: 传 真:0454-86277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ljzq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