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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2012-04-11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2-04-11 09:37    发布人:泌阳县财政局-陈建生    访问次数: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泌资建【2011029

1、招标条件

泌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已由泌发改【20077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泌阳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泌阳县北环路以北,花坛路以东。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驻马店市优良工程(天中杯)

招标控制价:1255.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泌阳县法院办公楼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117.14㎡;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3.3外省企业需具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4112012417,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a)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拟派建造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b)持银行到帐凭证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注:若要图纸者,图纸押金与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入指定账户,否则,不再接收图纸押金,不再发放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图纸破损酌情扣减押金。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投标人应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获取相应证明。并获取相应证明。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否则拒绝其投标。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泌阳支行

    号:52601002041201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259日上午930,提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96-7916539

 

 

 

 

 

                       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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