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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白旗金福嘉园住宅小区工程

2012-04-13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凤城市白旗金福嘉园住宅小区工程已经凤发改发[2012]46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2]08011号文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474平方米,框架六层。建设地点在凤城市白旗镇后营子村。开、竣工时间:2012年5月18日―2012年10月30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8日14:0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 5万元。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至下午13:30-16:3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凤城市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

  联系人:关欣

  联系电话:13591522199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0415-3519198

  传真:0415-3519198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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