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检测线后勤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已由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黑发改核字【2011】 14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楼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办公楼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黑山县黑大公路西侧,敬业路北侧。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 12 月 31 日,工期为 578 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及职称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人工资证明
(7)外埠企业需提供入境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于2012年 4 月 12 日至2012年 4 月 16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金额为10万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5 月 4 日13 时 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武汉街与科技路交叉口锦绣天地B区20―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黑山县
联 系 人:陈队长
电 话:134646426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3号楼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赵婷婷 付华
联系电 话:0416-2920324 0416-2920329
传 真:0416-2132325
2012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