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楼工程
招标单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3980.4 ㎡;结构类型: 框架 ;层数 地上七层、地下一层 ;工程预算总造价: 14995341.63 元。
工程地点: 湛江开发区乐金路南侧、平乐变电站以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17 日9:00至2012年 4 月 23 日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网址: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图纸。
网络报名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报名回执》,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本人亲自手签)。
本项目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200 元,投标人须在开标签到时缴纳。
开标时间:2012年 5 月 15 日 9 : 30 分(1号开标室)。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开始日)已取得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密匙及《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持本企业密匙进行网络投标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 房屋建筑施工 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资质,外市企业相应的三级资质必须取得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入市批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按照《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湛检预字2010〔11〕号文的要求,凡属于湛江地区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其他地区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由相应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出具,该证明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加盖公章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该证明材料中没有注明有效期的,在开标时提交原件。注: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联系部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人:孙丹东,联系电话:0759-3582311)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行登录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持本企业招投标密匙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报名回执》,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本人亲自手签)在项目开标时进行核对验证;
(2)该项目网上答疑提问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 25 日 17 时,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发布答疑时间为2012年 4 月 27 日。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果投标人自行操作网上报名不成功,可持密匙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操作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操作。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 韩东元 联系电话: 13802828227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汉琪 联系电话: 0759-3398229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0759—3628164
招标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