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 标 人: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平利县兴隆镇政府办公大楼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本工程报建已批准,工程位于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院内,总建筑面积2400㎡,6层砖混结构。计划总投资约300万(其中100万为县财政资金,200万为自筹资金),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五、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工程资质相应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以下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建造师资质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及近两年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
所带证书证件必须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外地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跨境施工手续后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平利县政府网www.pingli.gov.cn》发布,并在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门口张贴。
八、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0915-8185815 13772232492
平利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6日